香港效應 - 吳靄儀

香港效應 - 吳靄儀

小小的一個香港,過去對整個中國的經濟發展起了莫大的作用;香港的大眾文化,透過電視和其他渠道,向大陸的消費文化也起了莫大的作用;原來在憲法方面,靜悄悄,同樣帶來了重要的影響。
上星期六,港大的法律學院舉辦了一個有關憲制檢討的研討會,人大釋法,自然也成了其中一個論題。一位內地憲法專家,向大家簡介中國憲法的人大常委會解釋權的背景、理論根據、歷史發展、有關的學術討論和最近的「釋法」。

他說,中國全國人大通過法律,解釋權屬於常委會這種制度,是全世界幾乎獨一無二的,是承襲自前蘇維埃聯邦,而理論根據就是馬克斯─列寧主義:一切權力屬於蘇維埃,蘇維埃行使的是人民的權力,通過法律、監管法律的執行,包括法律的解釋和補充、修改。但是,在五、六十年代,可以說是完全找不到常委會行使解釋權的明確事例。到了一九八一年,全國人大為加強法制而通過有關常委會行使解釋的決定,但真正的變化,卻是在九九年在居留權事件中解釋基本法,引起了香港和國際的強烈反應,令中國內地也更實質討論,催生了二○○○年的《立法法》。其後,人大常委會就作了幾次的「解釋」。
可是,常委會的解釋權在內地也開始引起爭議,有些學者質疑集立法、釋法權於一身是否權力過大,是否不利法治的發展,是否需要規範。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內地,常委會也只在兩個政府機關對某項法律的理解有矛盾時才作解釋,以「社會上有不同理解」而介入解釋,是前所未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