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少數派享否決權<br>學者:中央規限立會

確保少數派享否決權
學者:中央規限立會

【本報訊】人大常委會昨日除定下○八年立法會不能實行全面普選,還指示議席比例維持直選和功能組別議席各佔一半,更甚者是再次確認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要維持分組點票機制。
學者指出,中央此舉是為確保即使保皇黨取得的議席減少,這些少數派仍在議會內擁有否決權,是政府制約立法機關,維持行政主導的「最重要武器」。
根據現行立法會的《議事規則》,由議員提出的議案、法案,或修正案,須分別獲得兩部份出席會議的議員各過半數,方為通過,一部份為功能界別選舉產生的議員;另一部份為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任何議案如不獲其中一部份通過,即當作被否決論。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指出,即使擴大立法會議席的數目,但若維持直選與功能組別各佔一半,對北京中央政府來說仍是「除笨有精」,因新增的功能組別將屬保守陣營穩操勝券的界別,而直選議席增加,民主派雖可望取得更多議席,但民建聯等應也可以獲得部份新增的直選議席,結果仍是有利政府控制立法會。

令特首可制約立會
他又認為,維持分組點票是中央維持特區行政主導的「最重要武器」,因這個投票機制是讓立法會內的少數派擁有對法案、議案的否決權;面對民主派聲言要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之勢,中央此舉實為確保特首可制約立法機關的一着。
事實上,本港立法機關自九一年起引入十八席直選議席,其後直選議席比例逐步增加,九五年增至二十席,回歸後第一屆立法會仍維持二十席,至○○年才增至二十四席,下屆(即今年九月選舉後)增至三十席。《基本法》列明立法會最終由全面普選產生,雖列明循序漸進及按香港實際情況的原則,卻從沒有訂明議席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