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大常委會今日開會討論備受爭議的特首政改報告,但兩地法律界已就人大常委會確認報告時,提出的政改意見是否具法律約束力,掀起新一輪爭拗。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認為,人大常委會在確認報告以外的意見並無法律效力,特區政府毋須跟從,但《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及內地法律學者蔡定劍則反對,認為有關意見對特區政府有約束力,政府日後討論具體政制方案時,有需要遵從。 記者:莫劍弦
人大常委今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確認特首董建華較早前提交的政改報告,並於明日正式公布結果,不過,政府高層以及親中人士在會前已不斷「放風」,指人大常委會藉今次機會,正式表明香港○七及○八年不可以普選特首及立法會,令特區政府下一階段討論政改方案時,可以排除普選模式。
陳文敏昨出席港大一個政改論壇時認為,人大常委會早前提出釋法,只能解釋《基本法》條文內含糊地方,並非任何由人大常委會作出的解釋,都具有法律效力,直到目前為止,人大常委會指出《基本法》唯一含糊的地方,就是有沒有啟動政改的需要,而非如何進行政改,故此人大常委會明日公布決定,僅限於是否啟動政改方面對特區政府有法律約束力:「唯一要解決問題係有冇政改,嗰啲唔係佢決定範圍嘅事,我哋冇法律責任去跟。」
他指特區政府也毋須理會那些意見,「其他嘢只係佢哋(人大常委會)意見,唔應該對香港任何機關有約束力。」
出席同一場合的陳弘毅也承認,人大常委會對○七、○八年普選的意見,在香港是否有法律效力是有爭議:「根據內地法律制度(人大常委會意見)係有法律效力,香港因為『一國兩制』,法律效力係點,會有唔同講法。」但他認為政治上,特區政府不會做違反人大常委意見的事:「政制方案不符(人大)意見,批准機會會好低。」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蔡定劍指出,根據國內法律,人大常委有權給予意見,並與法例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所以若人大常委就○七、○八年普選提出意見,特區政府有責任履行。
另外,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昨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表示,希望今日召開的人大常委會,不要為○七及○八年普選,定出任何時間表,中央應該先諮詢港人意見才決定。
昨日抵達北京開會的人大常委曾憲梓稱,會在今日會議上反映香港人對政改意見,包括支持和反對普選在內,但他認為主流意見是反對在○七及○八年普選,他又批評民主派早前闖關是「做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