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航港空姐追討欠薪勝訴

英航港空姐追討欠薪勝訴

【本報訊】英國航空在港聘請的機艙服務員昨日透過集體訴訟,成功追討兩年前被公司扣減的三分之一雙糧。勞資審裁處審裁官裁定員方勝訴時指出,公司減薪時必須徵求員方同意,即使員方未有提出反對,也不代表同意或暗示同意,並下令資方盡快發放欠薪。資方不排除提出上訴。
○一年受「九一一事件」影響航空業務,「英航」決定於○二年農曆新年,扣減機艙服務員第十三個月薪金三分之一。英航在港聘請的九十二名機艙服務員,不滿公司單方面作出有關決定,又一直沒有向他們發還這筆款項,較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公司追討被剋扣的薪金。

未表反對不代表同意
有關案件一連兩日在勞資審裁處審理。英航基地經理昨日供稱,公司發放第十三個月薪金時擁有酌情權,並已經透過公司通告及電郵等方法通知所有機艙服務員。發出通告後一段時間,管理層並未曾收到員方任何書面反對意見,代表員方已同意減薪。
不過,代表申索人的英航香港機艙服務員工會主席吳敏兒則指出,第十三個月薪金是僱傭合約上註明,公司應該以更全面的方式通知員工扣減工資。事實上,多名空中服務員曾在內部會議上以口頭方式向主管提出詢問及反對。
審裁官李慶年在宣判時強調,英航過去多年均有發放第十三個月的工資,只有○二年農曆新年扣減了三分之一,所以,該筆工資應該被視作薪金的一個部份,公司並沒有酌情權,必須徵求公司員方的同意才可以扣減。
李慶年又解釋,當員方未有提出反對時,也不代表同意或暗示同意減薪。此外,員方證人提出的的證供也較資方證人的可信。

圖為準備起飛的一架英航班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