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涉嫌在台灣大選投票時違規展示選票(亮票)的影星林青霞,昨日並未有按台北地檢署的傳召出庭應訊,只委託律師代表她向法庭請假,並指檢方如有必要,她將尊重司法返台應訊。
台北地檢署昨日上午正式開庭,審理林青霞被指涉嫌在大選中「亮票」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一案。林青霞的委託律師葛仁剛代表她出庭,遞交她的請假文件。
葛仁剛表示,如果檢方要求她返台親自應訊,林青霞是會尊重法律決定。負責起訴林青霞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透露,檢方是在選後接獲五、六封針對林青霞涉嫌亮票的檢舉信,才決定傳召她,如她能出庭,對台灣社會的法治教育有一定意義。
葛仁剛又在庭上向檢方澄清,她在大選當日出現的疑似「亮票」動作,其實是為了吹乾選票上的油墨,並非刻意展示選票來影響其他人的投票意向。
根據台灣法例,林青霞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監兩年或罰款新台幣二十萬元(即約四萬六千港元)。不過,控方掌握的證據,主要是傳媒當日拍攝的錄影帶,有關畫面根本無法證實她是故意亮票。而票站負責人亦表示,林青霞當時的舉動並不算違規。國民黨及親民黨已公開支持林青霞,指摘這是民進黨政府實行的「綠色恐怖」,不排除就此發動大規模的抗爭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