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癱瘓而卧在病榻十二年,香港青年寫信求特首批准安樂死。
坦白說,特首怎會批准安樂死而引起軒然大波,他民望已經這麼低,很多政治問題還未解決,怎有時間去惹一些爭議性的道德問題?
對於安樂死,香港政客很少討論,香港有更多更嚴重的問題先要解決;再者,討論牽涉道德的安樂死問題在中國人思想的地方,有一定麻煩。
荷蘭是全球極少數准許安樂死的國家,瑞士也有一個名叫Dignitas的組織,專為末期病人提供安樂死服務,參加者來自歐洲各地,Dignitas最少幫助了150個求死的人。
說「幫助」也很危險,但說「誤殺」又不太適合。
我也看過一個有關Dignitas的紀錄片,一位女士已受不了末期病的折磨,在家人的同意與諒解之下,她獨自走到蘇黎世,在Dignitas為參加者而設的住所單位,休息一會,驀然回首,然後喝下「生命中最後一杯飲品」。
據Dignitas的護士說,那些藥會令人昏睡兩至三分鐘,之後就進入死亡。
選擇安樂死的人多是想自己或家人能得到解脫,他們認為生存已沒有尊嚴。
生榮死哀誰不想,但有人認為自己的命運該是生哀死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