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輛運送報紙雜誌的密斗貨車,違反道路安全規例,司機疑貪方便昨清晨駕駛期間容許跟車工人坐於貨車密斗內叠報紙,當駛至九龍灣一處彎位,跟車工人突失平衡從側門拋出,頭部着地傷重昏迷,途經駕駛人士截停貨車,司機才停車,警方到場時肇事司機驚慌過度呆坐路旁,傷者送院搶救,情況危殆。
意外發生於昨清晨約五時,一輛運送報紙雜誌密斗貨車,在九龍灣祥業街一個露天停車場外收集一批報紙後,二十九歲姓李司機即開車沿祥業街南行,將報紙派送往書報攤。現場消息稱,當時貨車的車斗左邊側門開啟,四十五歲姓林跟車工人坐在車斗內叠報紙,但司機卻未有停車阻止,繼續駕駛貨車前行。
當貨車駛至祥業街近機電工程署一個右彎位時,在車斗的跟車工人疑失平衡被拋出,頭部首先着地,當場頭骨爆裂重傷昏迷,但司機仍懵然不知,一名駕駛人士經過見狀立即報案及將貨車截停,貨車司機得悉後落車查看見跟車工人重傷倒卧血泊中,當場被嚇呆,警員到場將傷者送院,治療後情況危殆,恐有性命之虞。
現場消息稱,警方接報到場時,貨車司機仍未情緒平復,久未能講出意外情況,他酒精測試證實未有飲酒。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根據道路安全《交通管制》規例,除非貨車司機確保乘客坐在結構穩固並固定在車身的座椅之上,否則司機不得容許任何乘客乘坐他的汽車,如果乘客安全受威脅,警方有權起訴車輛司機,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關心職業安全的香港工人健康中心幹事廖恩德表示,現時部份運送報紙及雜誌的貨車,為節省時間及貪方便,仍存在着行車時讓跟車工人在車斗內叠報紙情況,雖然部份跟車工人可能對法例不清楚,但僱主及司機均有責任,否則司機會被檢控。故他建議政府應加強檢控,以收阻嚇作用;並且要向僱主及司機加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