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李怡文章

  回應李怡文章

李怡在本月二十一日刊於論壇版的文章,把家庭暴力和國家政治混為一談,這樣的見解不知道為甚麼能登大雅之堂。
談到家事,甚麼是家事?家事就是一個家庭單位內部的關係和相應發生的責權利關係,這些家庭的內部事務,社會和政府誰也管不着。但一旦家事超越了一定的範疇,社會和政府就有責任和義務予以干涉,例如虐待家庭成員。因此,家事有「度」的概念,不能模糊。
一國猶如一家,在聯合國憲章的框架下各自運作,由於各國的風俗不同、歷史不同,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也不一樣,對人權的觀點也不一樣。但是,就政府的運作而言,各國不應互相干涉,否則世界就大亂了。例如,中國實行省、直轄市的行政制度,美國實行聯邦制,美國能不能說:你要跟着我的制度呢?明顯不能。各人看菜吃飯,這些都是家事,誰也管不了。
董建華在講話中認為政制改革是一國的內部事務,並用家作為比喻,他的定義是政制改革就像普通的家庭事務,外人不得干涉。但李怡卻刻意轉換概念,把「家庭暴力」和「家庭事務」等同起來,把「警察」和「外國勢力」等同起來,真是可笑之極!
在這件事情上,最根本的爭論點在於「甚麼事情是國際社會可以干預的,甚麼事情是不應該由國際社會干預的?」我們可以就該點展開討論,相信也會有更多的人認同這種說法。
至於李怡,這麼簡單的邏輯也搞不懂,希望他不是代表香港人的一般水平,否則真是香港的悲哀。

江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