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股票交易 商人不認罪<br>假蕭若元呃走律師行870萬

涉股票交易 商人不認罪
假蕭若元呃走律師行870萬

【本報訊】發起成立「民主倒董力量」、有「才子」稱號的蕭若元,疑成為不法之徒騙財對象。一名商人涉嫌找人冒充蕭若元,將對方放在律師行一筆為數八百七十萬元的款項取走。涉案商人昨於區域法院否認一項騙財罪名審訊。
四十六歲被告李自榮,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連同一名自稱蕭若元的男子,虛假地聲稱該名男子為蕭若元,在一份「合作協議書」上具有權益,從而不誠實地促使一名梁文偉律師獲得授權,向被告發放八百七十萬元。

律師行保管支票
控方開案詞指,本案牽涉一宗未完成的股票交易。去年八月,蕭若元的友人打算出售手上一千萬股茂盛控股有限公司的股票,委託蕭若元物色買家。茂盛控股當時的市價為每股二元九角,該名朋友希望以一元五角放售。
蕭若元委託兒子蕭定一代辦,蕭定一透過朋友認識被告。被告當時為華港企業及國際融資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表示能找到買家,但若交易事成,蕭若元須給他八百七十萬元諮詢費。
去年十一月,蕭定一與被告在莊培志梁文偉律師行簽署有關股票買賣合約,買方為華港企業,出價二千九百萬元,當時列席的還有王培宏(影星羅明珠前夫)及蕭定一其他朋友。蕭定一與被告預備另一份「合作協議書」,訂明交易完成後,蕭若元要付八百七十萬元予被告,而蕭若元需先將款項存入律師行託管。翌日,蕭若元開出一張八百七十萬元支票給律師行。
第二天,被告偕同一名自稱蕭若元的男子到律師樓。梁文偉律師受騙,以為是蕭若元本人,遂安排該「蕭若元」與被告一同提走款項。一星期後,被告單方面通知股票交易告吹,但未有將款項退回律師行或蕭若元,蕭其後報警。
案件編號:DCCC66/2004

被告李自榮涉嫌找人冒充蕭若元,騙走巨額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