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頻譜拍賣合理合法

收回頻譜拍賣合理合法

最近和黃大班不知是否忙於推銷3G手機,突然「發惡」,指摘政府有意收回公司的CDMA頻譜拍賣,有違國際慣例,並表明不排除向政府採取法律行動。
本地的電訊和電視牌照持有人,可能慣了享受經濟和政治免費午餐,想當然以為政府應該繼續免費續牌,讓公司毋須經過競投程序便可以使用頻譜圖利。
像土地一樣,大氣電波或頻譜是稀有資源,理應採用價高者得的競投方式分配。可惜過去多年,政府一直以「選美」方法分配電訊和電視牌照,續牌時往往不經公開競投程序,私下與電訊公司及電視台達成續牌協議,讓他們誤以為可以永久地享用頻譜。
香港自認為國際大都會,但電訊市場卻十分「本土化」。現時六間流動電訊公司,只有CSL一間是由外資控制。現時擁有CSL的澳洲電訊公司,亦是要靠收購電盈的子公司,才可進入香港流動電訊市場。
至於固網市場,同樣是本地公司的天下。原先控制香港電訊的英資公司大東電報,已將控制權轉移給電盈。其餘幾間規模較大的固網公司,包括和記、九倉、新世界和城市電訊,全是本地公司。
過去政府沒有以價高者得方式分配電訊牌照,讓個別本地大財團可以擁有多個牌照去牟取私利,這並不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和記電訊可以同時擁有GSM、PSC和CDMA制式的流動通訊牌照,九倉亦同時擁有兩個固網牌照,在市場競爭上自然佔優。
個別電訊公司獲政府免費發牌後,遲遲不肯投資鋪設網絡提供服務,有些甚至把牌照轉讓,賺取數以十億元計的收入,將原來屬於庫房的收入據為己有。

其實,世界各地早已引入競投制度,分配頻譜的使用。新西蘭和英國已在八九及九○年,先後立法通過引入拍賣頻譜制度,新西蘭甚至不限制頻譜的用途,讓擁有人根據市場的需要,決定頻譜用作通訊或廣播之用。
九三年,美國國會通過有關財政預算法例,授權聯邦通訊委員會可以採用投標或拍賣方式,去分配電訊頻譜。美國政府自九四年起拍賣頻譜,至今已獲得數以千億元計收入。
二○○○年,全球科網泡沫愈吹愈大期間,歐洲各國政府先後以高價出售3G牌照。在英國和德國,每張3G牌照價格超過五百億港元,為政府帶來龐大收入,亦令當日看好3G前景的電訊商付出沉重代價。可惜當時特區政府對拍賣3G牌照的構思猶豫不決,一拖再拖,到○一年九一一事件後一星期才拍賣,只能以底價成交。因此,本地大電訊商實應感激政府的政策延誤,才可以在過去十多年,一直免費使用頻譜,賺取豐厚利潤,以及不用以高價競投本地3G牌照。現在政府按照合約規定,待牌照到期後收回頻譜拍賣,完全合理和合法。若政府讓步,只會給人「欺善怕惡」的印象,肯定破壞政府電訊政策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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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本利 作者為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副教授,文章逢星期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