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把公帑「掉落鹹水海」 可惡! - 盧峯

蘋論:把公帑「掉落鹹水海」 可惡! - 盧峯

指維港巨星匯是個浪費大筆公帑的「大白象」項目不能算是甚麼驚人的發現,只要想想維港巨星匯的混亂安排、只要想想維港巨星匯演唱會場內的大量空櫈,市民都不難得出這個結論。然而昨天審計署公布有關維港巨星匯的調查報告依然令人震驚及憤怒,因為報告不單指出巨星匯浪費公帑,更清楚指出公帑是在不明不白、冤冤枉枉的情況下浪費掉的!
可不是麼!根據審計署的報告,負責審核財政的投資推廣署在審核高達一億多元的預算時不單沒有向任何專業的演唱會主辦公司或機構尋求意見及協助,甚至沒有向康文署或香港電台等曾主辦大型演唱會的政府部門求助,只是憑「常識」去審查美商會提交的預算是否完備及合理。我們不知道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先生根據的是甚麼「常識」,但是辦大型演唱會是非常專業的工作,只有具經驗及內行的人才有能力準確估計開支的數目、才有能力估計門票的銷售情況、才會知道如何有效控制開支,任何稍有責任感的官員、任何不願浪費公帑的官員都不可能不在批核預算前尋求專家意見的。偏偏盧維思先生及其他官員卻沒有這樣做,他們只是憑「常識」辦事,甚至連其他政府部門的意見也「懶得問」。像這樣馬虎、不負責任的做法,跟把公帑「掉落鹹水海」有甚麼分別呢?納稅人就因為這種馬虎、不負責任的官員而平白損失一億元的公帑,不是冤枉得很嗎?
除了審核預算的過程馬虎草率得令人震驚外,特區政府特別是投資推廣署在構思、批准以至監督整個計劃方面也是錯漏百出的。例如特區政府在舉辦維港巨星匯前根本沒有進行任何市場調查以了解市場需求;例如政府根本沒有清楚向美商會提出制訂計劃的進度目標;例如美商會沒有按協議向政府提交有關維港巨星匯的業務計劃以至投資推廣署難以監管計劃的執行情況;例如政府沒有擬備任何風險管理及應變計劃……等。由此可見,從構思到批准到執行整個計劃,特區政府都是在毫無把握、毫無配套、毫無應變準備之下進行的,特區政府唯一有準備的就是一億元的包底費。也就是說,特區政府有關官員努力做的不是辦好演唱會,而是盡量把一億元花掉、把公帑花掉。像這種使用公帑的做法,不是冤枉得很嗎?像這種亂花公帑的做法、像這種亂花公帑的官員,立法會能不追究到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