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涉違法亮選票被傳訊

林青霞涉違法亮選票被傳訊

【本報訊】上月返台灣參加總統選舉投票的影星林青霞,因被舉報在投票時違法亮票(意即將選票曝光,讓其他人知悉她所投的候選人),台北地檢署定於明日上午九時傳訊林青霞。若控罪成立,最高刑罰是判監兩年。林青霞當時解釋說,她要將選票上的印泥吹乾才被人看到手上的選票,其好友張俐仁表示:「她應該不會回台灣出庭。」

最高可監兩年
林青霞上月到台灣投票時,曾公開為藍營(國民黨、親民黨)候選人連戰、宋楚瑜助選。三月二十日上午,林青霞偕父到台北市延吉街投票所,投票時被追隨的傳媒圍着拍照,結果令投票內容曝光。之後有人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林青霞,指她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內不准亮票以影響他人投票意向的法例。
台北地檢署立案調查後,認為有必要請林青霞親自到法庭說明,因此在上周四首次向她發出傳票。檢察官表示,如果多次傳喚林青霞,她都拒絕不到庭說明,檢方不排除拘提她到案,林青霞也將因此成為台灣司法史上首名因亮票而被檢方傳訊的藝人。
台灣律師蔡茂松表示,根據法律規定,「亮票」罪名成立,可能被判處兩年或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被罰款五萬港元以下。律師楊國宏指出,若公開選票的行為被傳媒全程拍攝,罪名可能成立。不過,據現場的記者回憶,林青霞當時邊吹乾印泥邊走向票箱,被要求拍照時,她是站在票箱旁作勢投票,選票已摺好。林青霞當時已表示,今次投票所用的印泥很濕,摺叠起來後很容易造成廢票。

周日晚已離港
台灣演藝工會理事長楊光友表示,台北地檢署的做法「很無聊、是浪費社會資源」。他說:「立法委員選主席都可以亮票,我們是被他們教壞的。我主張林青霞不要回來。」林青霞的好友張俐仁也表示,昨日打電話給林青霞時,她的心情還好,未受這件事影響。對於明日的檢方傳訊,張俐仁說,林青霞應該不會回台灣出庭。
林青霞本周日晚已離開香港,目前不知身處何方。

林青霞在台灣大選當日被傳媒攝得手上的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