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署污水工程延誤逾4年

渠署污水工程延誤逾4年

【本報訊】審計署批評渠務署和水務署的工程嚴重超支及延誤,渠務署耗資八十多億元的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工程比原定撥款超支二十二億元,更延誤了四年半才能完工;而水務署過去四年的鋪設水管工程,近半延期半年以上,並因此要額外補貼承建商二千六百多萬元。
審計署指,渠務署在批出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的污水隧道工程合約時出現多處失誤,工程原定九七年中完成,但承建商進度不如理想,政府要在九六年底收回合約,重新招標,令工程成本增加十二億元,又引起連串的仲裁,港府要支付一億多元的法律費用。

鋪水管工程緩慢
審計署又發現,舊承建商其實只完成了百分之七點七的工程,但渠務署卻已向承建商支付了四成工程費,令政府難以保證承建商盡力完成合約;而新承建商繼續施工時,又發現實際地質情況比渠務署當初勘測為差,承建商於是向港府索償三億多元。
審計署強調,水務署過去四年進行的二十九項鋪設水管工程,四成半延期半年以上,引起承建商索償超過二千六百多萬元,其中最嚴重的是元朗至錦田水管工程,延期達十七個月,當局要額外支付一千四百萬元。

淨化海港計劃的污水全部輸往昂船洲污水處理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