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學徒殺妓判囚20年

電工學徒殺妓判囚20年

【本報訊】年輕電工學徒割喉劫殺內地來港鳳姐,早前於高等法院被裁定誤殺等罪名成立,法官昨判案時表示,被告經常召妓,並非無知,他殺害案中妓女後,仍然保持頭腦清醒,進而行劫另一傷者,手段冷血、殘忍,為社會危險人物,重判入獄二十年。

死者中三十多刀
辯方求情時指,報告指二十一歲的被告無精神病,只是於兩年前眼見醉酒父親對母態度激烈,他曾揮刀指嚇父親,被告十歲時從內地來港,完成中五課程,一直獲家人支持,他因案發時受到死者刺激失控才施襲,事件已破壞他一生,留下不滅烙印,同意死者斃命屬於悲劇,但望法庭考慮被告年輕,過往無案底予輕判。
法官湯寶臣判案時表示,被告雖然年輕,但據他所說,他經常召妓,並非無知,即使陪審團只裁定被告較輕的誤殺罪成,認定他因刺激誤殺死者,案情亦十分嚴重,被告兇殘地向死者施襲,繼而嚴重傷害另一妓女。
法官續指,被告襲擊事主時,剛殺害一人,一定已從他所稱的失控情況中恢復過來,被告仍保持清醒,劫走事主財物,並用刀刺她頸部,可見被告手段兇殘,為社會的危險人物,但基於被告審訊前承認誤殺,故給予判刑折扣,判入獄二十年。
二十一歲被告王樹標,任職電工學徒,被裁定誤殺、有意圖傷人、行劫及盜竊罪名成立。
案情指,被告在網上見到藝名「芷若」的死者資料,按址召妓,事主案發時聽到鄰房死者高聲呼救,其後血流披面的被告持旅行袋走出房門,將事主推入房間,用刀指嚇劫掠財物,繼而狂插其頸及上胸,被告其後在大廈外被警方拘捕。死者身中三十多刀,大動脈及喉部被割斷。
案件編號:HCCC2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