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諮詢企業設財務公司

銀監諮詢企業設財務公司

【本報訊】中國銀監會昨就容許外資及內地企業成立財務公司,提出準則及管理辦法修訂,在網上公開諮詢市場意見。外資可在中國境內註冊的獨資,或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持有逾25%權益的企業(外資持股需逾10%)。

監管適用於外商
擬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企業,其母公司註冊資本金須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下同);旗下成員資產總額不低50億元,淨資產率不低於35%,申請前連續2年,每年營業收入不低於40億元及利潤總額不低於2億元。此外,母公司董事會亦要作出書面承諾,在財務公司出現支付困難時,予以援助。
設立財務公司的註冊資本金,最低限額為實繳1億元或等值可兌換貨幣,業務範圍,包括為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及融資顧問、諮詢代理業務、吸收成員單位的存款、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從事同業拆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