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課程無宿舍安排招怨

海外課程無宿舍安排招怨

有讀者透過本港一間註冊學校報讀海外韓語課程,但抵韓國後須加錢入住當地民居,沒有入住學校宿舍。校方雖承認曾收過大學通知沒有宿舍,但因校方收取手續費只負責聯絡當地學校,有任何變更,並無通知責任,更揚言「其他嘅嘢唔關我哋事」。

「手續費就收咗我成千蚊,但只係幫我做聯絡,間大學臨時冇宿舍又唔通知我,搞到我過到去先知要住喺當地人屋企,大失預算!」早前趁長假往韓國遊學三星期學習韓語的香小姐憶述,當日流落異鄉,仍表現得十分憤怒。
她表示,今年二月初,前往位於油麻地富運商業中心的《世界語言商科書院》,報讀短期密集課程,修讀韓語。她繳付了一千元手續費,由該校負責聯絡韓國的大學,課程為期三星期,由三月二日至三月二十日,並會入住學校宿舍。經確定後,她自行往銀行滙款,繳付學費及住宿費。

抵埗後才知沒有宿舍
但是,她抵達韓國後,才得悉原來學校沒有宿舍提供,她必須多付折合約港幣一千五百元改住當地民居(HOMESTAY)。「我一個女仔喺異鄉,住喺人哋屋企,間屋重要有其他男人,而且我人在異鄉,又唔識講韓文,如果唔畀錢就冇地方住,我根本就冇得選擇!」
事後,她從有關大學得知,大學早於二月底已通知世界語言商科書院沒有宿舍提供,但世界語言商科書院卻沒有通知她。返港後她曾向世界語言商科書院投訴,但獲覆此非屬該校服務範圍,拒絕作出任何賠償,令她氣結。

「冇宿位係學校嘅事」
世界語言商科書院負責人鍾先生回覆本報稱,香小姐並無報讀該校任何課程,她只是透過該校報讀韓國一大學的韓語課程,該校只負責提供聯絡而已。該校重申,香小姐到達韓國後的一切事情是香小姐與大學間的問題,與世界語言商科書院無關。
鍾先生承認,曾於二月底收到韓國大學方面通知,表示未能提供學校宿舍。「我嗰時已經拒絕通知香小姐,間大學冇宿位提供係學校嘅事,唔應該由我哋嚟通知。我哋係有收香小姐手續費,但我哋只係負責做聯絡,問吓間大學有冇課程提供,其他嘅嘢唔關我哋事!」
教育統籌局發言人表示,由於是次投訴人所報的是非正式規管課程,有關學校只是代辦性質,沒有收取韓國的大學佣金,故只屬個別事件,亦並非教統局的規管範圍。
(○四一八○○一)

意見:如有變動 代辦者應負通知責任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有關學校代辦報讀海外課程事宜,若過程當中有任何變動或更改,實有責任通知報讀者。
投訴人如遇上述情況,可向該會投訴,由消委會作出協調。若不果,消委會只好建議投訴人循民事途徑,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追回差額。

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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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小姐抵韓國後多付一千五百元,改為居於當地居民家裏。 讀者提供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