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默的文化革命 - 吳靄儀

靜默的文化革命 - 吳靄儀

人權、法治這些觀念,我們視作當然,以為是基本常識,沒有需要重複解說,但原來事實一點也不是這樣。受過高深現代西方教育的人,不一定懂得法治為何物,因為關鍵不在於學識和地位,而是在於價值觀和文化心態。
法治與人權是並存的觀念:你若根本不相信人人平等,生而有基本權利和自由,你就難以明白法治是個甚麼東西。比方說,持家長式統治觀念的人,根深蒂固的意念是人以上下尊卑地位而分:我是官你是民,我是主你是僕,我是中央你是地區,那我就有一切的權你就沒有任何權利,你的權利都是我的恩賜。至於我的態度是和善還是倨傲,那只是形式而不是心態的分別,以法治國還是以聖旨治國,也只是工具而不是原則的不同。對於這種文化和心態,上「寬待」下,下就要感恩圖報,下居然質疑上,上就難以「縱容」了。

相信人人平等,則首相與平民只是職責不同,首相根本是人民選出來的,官員也只是公僕,大家同受一個法律約束,有權者必有責,有責就須接受人民的過問,修改法律要循正規程序,人人有發言權,人人有參與權。
相信「黨大於法」固然不可能有法治,「很難說法大還是黨大」,一樣不可能有法治。斥責中央待你們那麼好你們還要遊行,是講尊卑而不知法治的心態,教訓學生他們受惠於特首教育政策所以最沒資格批評特首的特區高官,在其文明的外表下是一般的「朕即天下」。在不知不覺中,文化革命已在香港特區展開,很快我們會習慣,中央守信不干預,特區當局「盡量」守法,已是值得香港人感激的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