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天氣轉熱,不少潛水發燒友紛紛行下水禮,國際精英潛水訓練中心課程總監張衛提醒市民要做足安全措施,並緊記國際潛水守則,每次下水時必須要有取得認可潛水資格的「潛伴」(divebuddy)同行互相照應,若是參加潛水訓練班,主辦機構更應安排「潛水長」在場。
張衛表示,潛水牌由最基本的「開放水域潛水員」證書到「救援潛水員」證書,共分三十多級別,其中屬於初級資格的「開放水域潛水員」,須經三十多小時包括理論、泳池及出海實習課,一般而言課程要求嚴格,不過在外國取得潛水牌的市民未必適應本港水域,市民應在本港補課。
昨日發生意外的萬宜水庫東壩海面是熱門潛水及捕魚地,張衛指該處盛產龍蝦,其中位於水壩左方海底屬於沙床,水深三至八米,適合新手潛水。但水壩西面海底則堆放大量防坡石屎躉,不適合新手,加上前日天陰下雨,昨日海底可能較混濁,影響能見度。
他續稱,若潛水時發生意外,潛水員應保持鎮定,盡量保持適當浮量,若情況危急,應解開快卸扣卸下鉛塊配重帶,升上水面逃生。若在潛水過程中發現不見潛伴,更應在一分鐘內升上水面,確保安全。
香港潛水訓練學院院長李健光表示,現時本港約有一萬名獲認可資格的女潛水員,同時近年不少市民參加旅遊團到泰國布吉島等地修習潛水班取得「潛水牌」,但當中存在「無良訓練班」,市民可不必考試便取得證書,在行內俗稱「買牌」,資格成疑。
另外,業界人士指現時本港並無法定機構監管潛水訓練班及主辦潛水活動機構,香港潛水總會亦非認證組織,市民參加潛水班前應先了解主辦機構的歷史、師資及聲譽。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律師指出,潛水活動主辦機構一般會購買「不論過失意外保險」,若發生人命傷亡意外,保險公司會作出賠償。然而若意外涉及人為疏忽,死傷者家屬可循民事訴訟程序索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