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運輸署及警方以交通安全為由,嚴打車輛玻璃透光度不足。○一年,紅星黎明便因為座駕保母車用了茶色玻璃,違反法例,被交通部點名,成為城中熱話。 運輸署數字顯示,過去三年收到車輛使用透光度不足玻璃投訴數字持續減少,○一年有五千一百多宗、○二年四千一百多宗及○三年二千一百多宗。 根據現行法例,違反車輛玻璃透光度的車主,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