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加條件 阻礙普選

橫加條件 阻礙普選

楊森

行政長官日前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表示同意○七/○八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應予以修改,但在考慮○七/○八年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如何確定時,須顧及九項因素。
人大常委會完成釋法後,民主派議員已要求董先生,在向人大常委呈交有關報告前,需公開報告內容諮詢市民,同時要求約見董先生。可惜,董先生一方面答允約見,另一方面閉門造車,自行為政改加設「九項因素」,然後向人大常委會提交有關報告,做成既定事實。本來根據《基本法》,政改只需經過立法會、行政長官和人大常委會三個程序,釋法後卻加設兩個關卡,現時董先生再加上「九大條件」,人大常委一旦接受有關建議,將令○七/○八實行普選更加困難。
董先生是次一反常態,「閃電式」完成報告亦受人質疑。董先生在收到曾司長的第二號報告不足一天時間,即完成向人大常委提交的報告,但對曾司長報告書中,有關普遍市民要求普選的訴求卻隻字不提,令人質疑行政長官根本無視曾司長的報告,早已自行擬備包括「九項因素」的報告,以阻撓普選。

「九大條件」雖然未言明要否定○七/○八年普選的可能,但當中第五點和第七點內容,經已強烈暗示○七/○八年不應全面普選。第五點有關達至普選目標一項,內容除了重申《基本法》中「循序漸進」和「按實際情況」兩項原則,更加上「步伐不能過急」一項。所謂「步伐過急」,明顯針對社會的主流訴求,即○七/○八年普選。另外第七項條件指出「方案必須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在政治體制內都有代表聲音,並能通過不同途徑參政」。觀乎董先生過往一直抗拒民主政制的表現,市民難免認為,董先生所指的「社會各階層通過不同途徑參政」,是暗示必須保留功能組別選舉,令立法會無法全面由直選產生。
至於曾司長的第二號報告書,雖然指出普遍市民對○七/○八年普選的訴求,同時卻指香港政治人才不足、政團成熟程度欠佳、缺乏整體管治理念及對各項政策的宏觀研究。有關批評根本是倒果為因、混淆視聽。政治人才必須有足夠的政治空間、經過長時間歷練才能成長。回歸後,政府不但恢復區議會委任制,打壓民主派政黨在地區的發展,同時扼殺培育中層政治人才的兩個市政局。最重要的,行政長官一直抗拒普選,管治權不開放,政黨和政治人才何來發展?筆者深信,一旦落實普選,將吸引大量人才從政,不但有助政黨發展,亦有利從政者成長,司長的疑慮將迎刃而解。
從八十年代進行首次直選至今,我們一直爭取民主。雖然董先生無視港人意願,在呈交人大常委的報告中對民主橫加阻撓,民主路縱使再崎嶇,我們亦必須勇敢地走下去。筆者深信,只要堅持,就是力量,民主夢總有實現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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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立法會議員、民主黨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