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水圍天恒邨三母女被刺殺的倫常慘案,警方一直強調受害人事前並無報案,直至昨日,警方終於承認,於案發當日中午,女死者金淑英的確曾到天水圍警署報案,但報案室警員認為她沒有即時危險,並沒有替她「落簿」記錄。換言之,警方並沒受理報案人的求助,當晚金婦被揭發與兩名女兒慘死屋內。警方昨日辯稱,報案室警員在事件中並無重大失職,警方毋須就事件公開道歉。有專門處理家庭糾紛的社工質疑,警方沒有受理案件,間接害了三條人命。 記者:劉達堯、周志鴻
新界北總區指揮官陳德立昨日在記者會表示,本月十一日中午,受害人金淑英曾到過天水圍警署報案,由報案室當值警員接見,該名警員判斷她並沒有即時危險,她離開警署返家之前,警員向她表示,遇到問題可即時向警方求助。
警方消息指,當日接見金婦的是一名報案室警長,金婦向他報稱,她失去丈夫及兩名女兒下落,希望警方協助尋找,警長建議她嘗試用手機與丈夫聯絡,最後金聯絡上丈夫。
陳德立承認,當日報案室警員會見金女士,由於並無記錄在案,因此警方電腦資料沒有有關紀錄,警方其後向外公布沒有收到金女士報案資料,以及沒有警員陪同她返家,所講的話全部正確,並無作出誤導。他表示,事件實屬不幸,警方毋須向公眾及傳媒道歉。
他又稱,警方的報案程序並無問題,事件中報案室警員沒有記錄報案資料,他認為不是重大失職,整件事純粹由誤會引致,事發翌日該名報案室警員放假,到前晚警方始能與他接觸,了解情況。陳德立又指該警員判斷是根據金女士的談話所作出,至於日後能否保證不會有類似事件發生,他認為會吸取經驗,但每件事有其他人為因素影響,不能百分百保證。
關於該名警員會否受到處分,陳德立亦無正面回應,他指女死者報案是案件的其中一部份,當兇殺案調查完畢,有關報案部份會展開內部調查。警方消息指,事件中有人明顯犯錯,無按程序錄取口供,將面對紀律處分。
陳德立一九七○年加入英國警隊,任職見習督察,一九七七年來港任督察,一九九三至一九九六年間任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一年升任助理警務處長,去年出任新界北總區指揮官。
二○○○年,陳德立曾調查警員向示威者不當使用胡椒噴霧一案,同年亦負責處理十七支雷射槍出現問題,警隊需停用事件;本年上水喇沙中學校園暴力案也是由他處理。
倫常慘案發生於上周日(十一日)傍晚七時許,目前仍留醫情況危殆的男戶主李×森(四十六歲),當晚報案指稱其妻金淑英(三十一歲),用尖刀將兩名六歲大女兒燕利及子雲刺死,警方到場揭發三母女同遭不測,男戶主至今未能向警方錄口供,警方懷疑他殺害妻女後自殺。
女死者金淑英遇事前曾入住維安庇護中心,案發後有舍友透露,金婦於當日上午接到其夫的電話留言,要她立即趕返家中,否則對兩名女兒不利,金婦即時到天水圍警署報案,其後她返家並與舍友電話聯絡,指大門被鐵鏈鎖上,並聲稱再次報警,不久即發生血案。
關於女死者報案不受理的指摘,警方於上周二(十三日)發表聲明,否認案發當日收到女死者的報案,僅承認之前曾接獲兩次報案,包括二月十九日後,女死者被丈夫虐打入住庇護中心,男戶主李×森報案指妻子失蹤;於本月九日,女死者報案指被丈夫毆打受傷,後來改口稱不慎被玻璃割傷;另外,本月十一日晚七時許,男戶主報稱妻子殺害兩名女兒。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馬維騄,本月十六日再次重申,翻查案發前二十四小時元朗區所有報案紀錄,並沒有發現女死者的報案;同時,警方查看案發當日兇案現場天恒邨恒運樓的錄影帶,亦無見到警員在大廈出現,只發現女死者獨自返家。但同日舍友力證她曾到天水圍警署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