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倩雯報道】靈實醫院四名護士竄改病人護理紀錄,原來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病人家屬陸續揭發其他同類事件。有接受手術後死亡的病人,醫生在其紀錄訛稱已向其家屬解釋手術風險;有病人家屬則指醫護揑造曾為病人搶救的「事實」。病人團體指出,類似事件屢見不鮮,要求醫院管理局確保病人紀錄不會被更改,保障病人權益。
八十一歲的尹女士○二年十一月在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激光碎腎石手術,過程中兩條腎動脈被傷,流血不止,被送入深切治療部治理,二十天後死亡。病人兒子周先生對本報記者表示,醫生進行手術前,完全沒有向病人及家屬解釋手術風險,其後卻在病人護理紀錄上寫上進行手術前曾向他作出解釋,他堅稱當日並不在醫院。
周先生懷疑,醫生在手術中出錯,於是偽造病人護理紀錄以掩飾過失。他又指,該頁病人護理紀錄的編號與其他的紀錄不順序,懷疑是事後被人加插的。周先生希望利用此疑點,再次申請法律援助以控告院方醫療失誤。
另一名曾在九九年於威爾斯親王醫院進行手術的八十三歲謝婆婆,因食道出現問題不能進食,院方卻誤給她食物導致她「鯁親」,病人即時昏迷。據當時在場的病人家屬稱,急救隊伍十分鐘後才到達,但沒有即時進行急救,直接將病人送往深切治療部。
不過,病人護理紀錄卻出現另外兩個版本,其一指病人昏迷後五分鐘已有醫生到場進行心肺復甦法搶救,另一個則指病人昏迷後八分鐘急救隊接獲有關通知。病人家屬懷疑,部份紀錄是醫護事後「補充」的。他們曾向醫管局公眾投訴委員會投訴,但至今未有結果,現正循民事訴訟追討責任。
伊利沙伯醫院及威院發言人均表示,會跟進調查上述個案。
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表示,上述個案顯示醫護人員可隨時更改、加插或補充病人護理紀錄的資料。他說,醫生處方藥物及給予治療都要依靠紀錄,若出現醫療失誤,病人紀錄對了解事件有決定性的作用。他促請醫管局制訂有效制度,保障病人護理紀錄不易被更改。
至於靈實醫院護士掛起病人毛偉明的「救命鐘」手掣,醫管局證實四名護士竄改病人護理紀錄後,死者兒子毛錦棠準備利用新證據申請法律援助,以控告院方,日內並會再度報警,為父親討回公道。據悉,四名護士在「更新」過的病人護理紀錄上,加入病人病逝當日早上曾按鐘及當值護士曾為病人搶救兩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