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18年冤獄獲賠280萬

坐18年冤獄獲賠280萬

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一名無辜男子被冤枉謀殺一名女子,坐了十八年冤獄後終於沉冤得雪,脫氧核糖核酸(DNA)測試顯示兇手另有其人。州長伊斯利上周四宣布特赦他,並向他賠償逾二百八十萬港元。
服刑十八年後,亨特現已三十九歲。他八四年被控姦殺女子賽克斯,雖然沒有物證,多名證人的口供有可疑,但他依然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
直至去年,DNA測試證明兇手是另一名男子布朗,布朗被捕後已承認了謀殺賽克斯,亨特才沉冤得雪,去年十二月終重獲自由,法官亦於今年二月撤銷他的控罪。

DNA測試找到真兇手
州長伊斯利上周四發出「特赦無辜」令,以每年冤獄可獲十五萬六千港元賠償計算,亨特可獲逾二百八十萬港元。他上周五接受訪問時興奮地表示:「我很高興得到特赦,很感謝州長和所有支持我的人。」
獲釋後他曾多次發表反對死刑的演講,現在溫斯頓塞勒姆大學就讀,希望參與幫助兒童和釋囚的工作。取得賠償金後,他將用來資助學費,並計劃買一座房子與妻子共住。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