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旅運公司高級會計文員於過去十五年內,虧空公款二百多萬元,事件因公司近年進行電腦化而曝光,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偷竊及欺詐兩罪,被判入獄二十六個月。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最初因家庭經濟出現問題而犯案,其後挪用公款賭博,嚴重違反誠信,犯案時間長兼涉款龐大,必須判入獄。
五十七歲的被告曹昭河,於恆利旅運有限公司任職高級會計文員。被告承認偷竊及欺詐兩項罪,發生於八六至○一年間。
案情指出,被告於八一年加入上述公司任職會計文員,其後晉升為高級會計文員,負責收取及處理顧客的付款。近年公司進行電腦化,由於被告不懂使用電腦,有關工作交由其他職員處理。於○一年十月,被告向公司董事及經理承認,以「新數填舊數」的方式挪用公款。公司報警,被告在警誡下透露於十五年來盜取公款,經核數發現被告偷去公司約共二百二十萬元,被告的三十四萬元退休金被扣除作賠償,法院並頒令被告向公司退還有關餘款。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起初因經濟困難而犯案,被告遭解僱後參與再培訓計劃覓得保安員一職,但由於新公司向舊僱主查詢資料而得悉被告的罪行,新公司迫被告自動離職,被告因此曾有輕生念頭,幸得家人及時阻止,懇請法官輕判。
案件編號:DCCC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