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明
人大釋法已是既定的事實,反對是否有效?當然以目前中國的政局而言,反對釋法確是不能改變釋法的事實,但這點恰好是需要繼續反對釋法的理由。釋法的其中一項理據是為了停止香港政改問題的爭拗,但代價不但是削弱了本地的法治基礎,更封殺了香港人自己對政改問題的討論。
回顧特區政府自成立以來對政改問題基本上是不聞不問,直至去年的七一大遊行以後,特區政府才迫不得已把政改問題放上議事程序上。可以說七一大遊行開啟了香港內部政治互動的過程,釋法的動機即使是善意的,但客觀上卻是啟動國內慣用的威權,並加諸香港身上。
著名的英國哲學家RogerScruton在他的新著《TheWest&TheRest》裏指出,西方文明能夠主導世界最大的原因,是在不同的文明中,只有西方文明能夠成功地採納了政治辯論和協商作為解決社會紛爭的基石,其他文明不是訴諸宗教的權威就是大家長的威望來解決紛爭。
政治辯論和協商的過程,表面上嘈嘈吵吵、擾擾攘攘,但卻是解決紛爭最有效的方法,因為在爭辯的過程裏,為了尋求支持,雙方固然要擺事實、講道理,但更要確立一些人人適用和人人接納的原則;一方面提升個人的社會參與,加強社會的凝聚,另一方面亦提升了社會組織的理論層次。相反訴諸宗教權或大家長威望來解決問題的社會則變得故步自封,因為宗教權威和大家長的威望都是絕對和不容挑戰的,訴諸權威的社會也就不會有改進的空間。
人大釋法,訴諸的一方面是人大的權力,另一方面則是中央維持香港安定繁榮的威望。但釋法並沒有解決政改的問題,因為香港本身已啟動了政改問題的辯論。事實上,早前中央拋出愛國論時,便在有意無意間介入辯論,當辯論還沒有結束時,中央便提出釋法,把自己從辯論者的角色變回大家長的身份。較早時中央才叫大家按《基本法》辦事,但釋法卻清楚說明中央可以隨時藉着釋法來更改《基本法》。
RogerScruton指出西方社會確立政治辯論和協商來解決社會紛爭,因此亦確立了社會公義的原則。即是說,在辯論和協商的過程中,社會才能確立一些普遍認受和共同遵守的原則。釋法是一國之內的單邊主義,根本沒有辯論和協商,因此只是單方面加諸香港身上。即使反對無效也要繼續反對,只有這樣才能充份暴露釋法的不合理。釋法亦暴露了中國和西方國家之間的巨大差距,這點更令人憂心。
……………………………………………………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現代語言及文化系兼職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