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道德責任由個人承擔

讀者來函︰道德責任由個人承擔

日前發生在天水圍區的倫常慘案,引來社會各界人士極大的關注。有人批評負責該個案的社工辦事不力,警覺性不足,間接促成是次慘劇的發生,平情而論,對當事人來說,這是欠公允的。事實上,社工也是人,沒有先知預測未來的能力,他們的主要工作,莫過於「助人自助」,倘受助人欠缺「自我醒覺」的先決條件,社工做甚麼也是徒然的。事實上,經驗告訴我們,很多家庭倫常慘劇的發生,事前都沒有任何明確的先兆,當事人往往因一念之差鑄成大錯。
不少人認為社工若然多點家訪,給受助人或其家庭成員多點輔導,也許不會弄得如此下場,這完全是不盡不實的說法。不錯,頻密的家訪或可窺探問題的嚴重程度,但若然當事人把事實的真相隱瞞或囿於某些個人主觀因素欲言又止,社工根本無從入手,我們常說的「危機介入」,成功與否,全建基於當事人的合作性。
今次事件又一次暴露出新移民家庭於香港社區因文化差異難於融合的問題。香港人到內地娶妻,很多時候也很短視,沒有考慮到對方能否適應香港的生活,至於內地女子,不少還抱有香港是黃金地的假象,最後事與願違之餘,還製造出不少老夫少妻的問題家庭來。如果說今天香港為新移民提供的福利服務不足,筆者未敢苟同,要怪的倒是現代人的婚姻價值觀比以前薄弱得多。

註冊社工:古永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