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蓋印方可出售

豬肉蓋印方可出售

本港的鮮肉(牛肉、豬肉及羊肉)供應主要來自上水、荃灣及長洲三間持牌屠房。食環署負責監管屠房的公共衞生,確保運作符合規定標準,及在市場出售的所有肉類均適宜供人食用。
在市面出售的鮮肉,必須經過衞生督察檢驗合格,蓋上「政府檢驗」蓋印,才獲准推出市場售賣。若衞生督察發現有關牲畜感染疾病或其狀況導致屠體或受感染部份,不適宜供人食用,便會沒收整個屠體或受感染部份,將其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