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洲警署二十八歲警員翁偉強,被控於今年一月十一及十二日當值日,因身在內地,趕不及回港,致電警署請病假。返港後即向醫生要求「補發」病假紙但被拒,於該月十四日,在荔景山路賢麗苑購物中心的美心餐廳內,向上級呈上經竄改的影印本病假紙,企圖瞞天過海,惟警長將影印本交予馮醫生驗證,證實上註的病假日期曾遭竄改,被告後來因使用虛假文件罪名被拘捕。 涉案警員早前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昨日被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12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