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29年前犯案 現已還俗結婚<br>前神父涉非禮男童受審

疑29年前犯案 現已還俗結婚
前神父涉非禮男童受審

【本報訊】一名天主教前神父涉於二十九年前,即七五至七七年間,涉四度狎玩一名十二歲男童,涉案前神父被落案控以四項猥褻侵犯一名男子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四月三十日,轉介區院審理。 記者:蔡曉楓

現年五十三歲的被告李子忠,已轉職為自僱傳譯員,他被控四項非禮男子罪名,暫時毋須答辯。首三項控罪指他於一九七五年十月某日、十二月七日及七六年四月某日,非禮一名男童。第四項控罪則指被告於一九七七年七月某日,非禮同一名男童。
控方呈上轉介文件將案轉往區域法院審理,主任裁判官簡達仁將案押後至四月三十日再提訊,期間,被告准以現金五千元擔保外出,但不可直接或間接觸及騷擾控方證人。被告提訊時神情冷靜,辯方律師在庭外表示,被告在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後,將申請法律援助。
被告李子忠於去年二月十八日,在西環寓所被警方拘捕。李當年任職神父期間,獲天主教香港教區派往羅馬教廷修讀教會歷史,他擅長拉丁文及多國語言,負責《牧靈聖經》的審閱工作。後來他離開教區還俗,結婚後育有一名七歲女兒,並繼續為教區進行繙譯工作。

劉嘉兒後第二宗
本案繼前神父劉嘉兒因狎男童被判入獄後,再有前神職人員涉嫌狎童被檢控,去年初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在《公教報》中,向受前神父劉嘉兒性侵犯的受害人道歉。
案件編號:ESCC130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