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黨劫12歲女三少年待判

糾黨劫12歲女三少年待判

【本報訊】一名十六歲少女夥同兩名男女中學生,在維多利亞公園將一名十二歲女友伴拉入傷殘人士廁所,掌摑她的面部及拳打手臂,強行搶去其MP3機及一百元現金,事後相繼落網。三人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裁判官下令將三人還柙至四月二十八日,待索取有關報告始判刑。
三名被告順序為十四歲就讀聖瑪加利書院中二男學生、十六歲無業少女,及十三歲鄧肇堅維多利亞官立中學中一女學生,同被控於今年三月五日,在維多利亞公園的傷殘人士廁所內,搶劫十二歲女童一百元現金及MP3機。

分贓變賣MP3機
案情指出,十二歲事主為首被告的友人,其後認識兩被告,四人經常結伴到維多行亞公園談天。案發日傍晚,事主與楊姓友人到銅鑼灣一間電子遊戲機中心玩樂,並遇上三名被告,接着一行五人走到維園。首被告突然掌摑事主數巴,第三被告將事主拉入公園的傷殘人士廁所內,次被告再掌摑事主五、六巴。首被告繼而拳打事主手臂,事主要求第三被告交還其MP3機,第三被告交出MP3機後,從事主銀包取去一百元現金。此時,首被告隨即搶去該MP3機,事主其後離開現場報警。
三名被告相繼被警方拘捕,警誡下承認將一百元攤分,並將MP3機變賣獲得六十元。
辯方求情指次被告因與事主結仇才犯案,現已知錯,裁判官指本案罪行嚴重,還柙三人待索取感化官、更生中心、勞教中心等報告始判。
案件編號:ESCC1716/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