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應先自首再申辯

通緝犯應先自首再申辯

對於有通緝犯認為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而匿藏起來,欲想尋求公義的話,應該怎麼辦?
法律界人士鄭家富說,身為通緝犯可做的方法不多,因為通緝犯已是嫌疑犯,根本不可能如普通人一樣,出來向政府部門申訴,因一現身便會被拘捕。鄭家富覺得,通緝犯應由律師陪同向有關部門自首較實際,再由律師提出新證據,說服律政司不提出檢控;若這方法未能成功,通緝犯便需在庭上申辯,由法庭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