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工人購入大批嗎啡鹽,打算分銷圖利,取貨後失手被捕,保釋期間潛返內地匿藏,但不欲終日活在驚惶之中,又掛念在港的雙親及孩子,十二年後主動向公安自首。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名,判監九年四個月。 現年四十一歲被告劉天星,已婚,育有三名孩子,原任職運輸工人,九一年十二月六日被捕,保釋期間潛返內地,做工廠散工及運輸工人維生,至去年九月向公安自首,同年十一月轉交本港警方處理。 案件編號:HCCC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