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制度,只要一切在公平及清楚的情形下進行,我絕對尊重制度。
復活節的星期天,晚上十時,跟友人到了銅鑼灣區的和民居酒屋晚膳,該店聞名於長期有人龍輪候,上次便因為輪候太久而放棄,惟有望門興嘆。
有了上次的經驗,這次特地選擇較遲的時間再光顧,顧客果然較少,輪候一張二人枱,取得的號碼是124,當時已輪到的號碼是119。順步到了樓下一層的家居店看看,心血來潮致電問問輪候情況,門口的男店員說現在可以到場。十秒後已到達該店門口,男店員說剛剛錯過了124,他現正帶125的客人入座,下一張枱便輪到我。男店員走後,剩下主理派號碼的女店員在門口,當時派發的號碼是126。在我等候的期間,122的顧客到了場,於是女店員說要讓122的顧客先入座,期間有顧客拿了126這號碼。
下一張枱準備好,女店員竟然要先讓126的客人先入座,連忙詢問究竟,女店員說制度是這樣,輪候號碼過了頭得讓原本的下一個號碼客人先入座才可讓過了頭的客人入座,一頭霧水,不是已目送了125的客人入座嗎?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何不乾脆叫我們取過126重新等候?眼睜睜看着比我們遲來的人入座,完全因為操生殺大權的女店員的不清楚指示,她除了一股腦兒顧着自己的檔攤之外,根本沒有丁點兒替顧客想過,詢問期間,女店員只是說着她不清楚、她不知道,出來的幾位培訓主任亦只不斷重複着所謂的制度,壓根兒不能解釋我這個個案,人生中寶貴的半個小時便這樣給浪費了。
詢問期間已到了我的號碼,但實在半點兒東西也吃不下,肚中已塞滿了烏氣。噓,好大的一股烏氣,執筆當日仍歷久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