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銀行客戶日前收到銀行來函,要求填寫恍如履歷般詳細的文件並寄回,客戶致電熱線查詢,職員又強調不寄回便當不合作論,會被列入黑名單。經本報轉介後,用戶才得悉原來他可自由選擇提供全部或部份資料。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則稱,資料使用者必須於收集資料前,清楚闡明目的,且不可收集過量個人資料。市民遇有疑問,應致電向公署查詢。
《蘋果》讀者吳先生為滙豐銀行客戶已二十多年,日前他收到該行寄來「機密文件」,內附表格要求詳細填寫他多年來的工作經驗、僱主資料、薪金、健康狀況和教育背景等,「要我填呢二十年工作經歷,詳細到好似求職履歷咁」,他因不欲洩露過多個人資料,遂致電熱線查詢可否不寄回,但職員回覆令他嚇了一跳。
熱線職員劉先生向他表示,收集資料目的在於方便日後向客戶提供各類銀行服務,故他「必須」填妥寄回,否則當作不合作論,會將他列入黑名單。他聽罷後大感不滿,多次反覆向職員求證,是否真的會列入黑名單,但每次答覆都是:「是」。
他不滿地表示,「我𠵱家又唔係見工,又唔係問銀行借錢,點解我一定要填番咁多資料?重要將我列入黑名單?而且封『機密信』咁多個人資料,重詳細過見工時嘅履歷!銀行係咪可以咁樣收集客戶嘅個人資料?」
滙豐銀行綜合理財中心客戶傳訊經理馮麗湘稱,為充份照顧客戶的理財需要,銀行須時刻掌握客戶的正確資料。為使客戶檢視其個人資料是否準確,銀行遂向個別客戶發出信件及附上其於銀行的最新個人資料紀錄。當客戶填妥表格寄回,銀行可透過資料了解不同客戶的理財需要。
她說,銀行重視保障客戶個人資料,於發出有客戶私人資料信件時,均會在信封面上註明「私人密件僅供收信人拆閱」字句,以確保客戶能親閱。她強調,客戶可自由選擇提供全部或部份資料供銀行存檔,對於是次職員未能正確解答吳先生的查詢而令其憂慮,深表歉意。
吳先生事後表示,幸透過本報反映,才得悉原來他可選擇不填妥表格寄回。「如果唔係搵你哋,我哋啲客戶打電話去問,職員咁樣答,咪被迫一定要填?其實銀行喺張表格上寫清楚就唔會搞出一場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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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保障資料原則規定,資料使用者於收集個人資料前,須清楚闡明收集資料的目的及用途,並須說明如不提交的後果,而且不可過量收集個人資料。
如投訴人認為個人資料受到侵犯,可致電28272827向公署查詢,或書面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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