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十九歲少女,最近與家人關係破裂,導致鬱鬱不歡,暫住女友人元朗的家中,昨凌晨自外返抵,誤會對方與同居男友爭拗,是因她「阻住」兩人而起,由於以為自己不受歡迎,加上沒有容身之所,萬念俱灰下,她向好友道歉:「對唔住,我走喇!」然後情緒激動跑到樓上十九至二十樓梯間一躍而下,當場死亡。 記者:宋光明
自覺無容身之處跳樓身亡的十九歲少女童蕊,據悉她在一間寵物店工作,患有哮喘病,原與家人同住天水圍區。現場消息稱,童女最近與家人關係不睦,雙方曾發生激烈爭執,所以遷往姓羅(二十二歲)女性友人於朗屏邨鏡屏樓家中暫住。
昨凌晨一時許,童女自外返抵友人家中,發現羅女與姓黃(二十四歲)同居男友發生激烈口角,其間懷疑童女誤會兩人爭吵是因為她搬來「阻住」,自覺歉疚,便匆匆在門口向羅女道歉說:「對唔住,我走喇!」隨即奔跑離開,羅女追出喝止不果。
至十分鐘後,童女被發現從樓上十九至二十樓的梯間跨越欄河跳下,墮在地下頭爆肢折,警員接獲街坊報案到場調查,發現墮樓少女當場死亡,事後聯絡羅女及其男友了解原因,又通知死者的母親及家人前來認屍。
羅女事後向警方透露,她之前與男友吵架,但純粹關於瑣事及兩人的感情問題,並無涉及女死者的寄住問題,相信死者誤會才發生這宗慘劇。警方在現場並無發現遺書。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對少女跳樓死亡感到惋惜,認為年輕人不懂處理問題,一時衝動鑄成大錯。
他表示,其實一些志願團體如「協青社」(電話90881023),為離家出走青少年提供短暫住宿服務,讓其冷靜一下;不過,即使住在朋友家中,亦難以長期招呼,所以青少年要改善與父母的關係,才能解決根源問題。
司徒漢明又呼籲,父母在要求子女遵守一些條件,如出街、使用電話、看電視、打電腦遊戲時,可利用家庭會議方式解決,切勿用命令式強迫子女遵守,大家應該坐下慢慢協商,可避免子女不願接受家庭規範而離家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