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有案底 被控八項罪<br>涉扒手幫六人不准保釋

全部有案底 被控八項罪
涉扒手幫六人不准保釋

【本報訊】警方在復活節假期前,以代號「鷹眼」打擊扒手黨的行動中,於日前搗破一個專門在九廣鐵路沿線犯案的「本地幫」扒手集團,拘捕的六名男子昨被解往東區法院提訊,控以盜竊及企圖盜竊等八項罪名,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待警方調查及認人手續。六名被告不准保釋還押懲教署,案件押後至五月十四日在北九龍法院再提訊。

專向內地客埋手
六名被告按次序為陳儉華(四十三歲),李永昌(四十七歲),張偉(五十歲),馮振強(四十九歲),歐志華(四十八歲)及吳茂聯(四十八歲),除第二被告報稱職業為小販外,其餘各人無業。六人均有相類同案底,由五至十一次不等。
六人共被控一項盜竊及七項企圖盜竊罪,控罪指他們於本年二月十九日至四月七日期間,分別在旺角太子道西新世紀廣場;九廣鐵路旺角火車站一帶,與一至兩名在逃男子企圖或偷取他人的財物。
主控官反對保釋時表示,首被告於被捕後已承認第二至第四項的控罪,其餘被告則否認指控,但部份被告犯案的過程,已被火車站的閉路電視攝錄及被警員目擊。
控方並指出,本案事主全部為內地人士,由於需時聯絡他們,故申請將案押後約一個月再提訊,以便警方調查及作認人手續。
案件編號:ESCC157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