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草埔拐賣兒童案中,被父親當作「誘餌」的十歲童許炎生昨日並未出庭作證,但檢控官則讀出他的作供筆錄。許炎生表示自己並不想做壞事,曾中途放男童走但失敗。他又說:「我想讀書,唔想跟爸爸去騙人,但唔做爸爸會打我。」
許炎生的筆錄中承認犯案四宗,其中第一次犯案是見到一名四、五歲大的男孩獨自拿着一支木棍在玩。其父許美盛叫炎生也拿一條棍跟男童玩,自己則在旁把風。等炎生和小童混熟後,許美盛叫炎生把小童引離現場,然後帶小童乘的士走,把小童帶到案中第二被告陳欽松的家中收藏,找到買家才送走。
許炎生又稱其父把小孩帶到陳欽松家中,陳會給錢父親。而許美盛曾供稱受一名叫阿光的人的指使犯案,但其子則表示,從來未聽過阿光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