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對話途徑沒有民主

沒對話途徑沒有民主

鄧文正

烏托邦不值得追求,也不可行。
我們期望得到的制度設計,是要讓公眾都能享用的,不能太虛無縹緲。要是把民主的定義,全推向理念層面,我們又會碰到另一弊端。比如說,你要它給每個公民有「平等的關注」;要「人人有自由」,但又要促進「人人有平等地位」;為了保證個人尊嚴,你要「人人博愛」,等等。(這些是印度憲法上的用語。)

甚麼叫「平等關注」?用政治力量來推進「人人平等」,怎麼可能保障自由?怎麼可能讓社會來強施博愛?道德理想可追求,可不是任何制度能落實的,也沒有客觀準則可讓百姓跟隨。一味強調它,只會教人困惑,以為民主純是高調,甚至是不可能存在的東西!
我們對民主的誤解,還有其他。比方說,我們以為「民主」是「多數管治」的同義詞。其實後者僅是前者的必備條件,不是它的全部;不能忽略少數的權利。除非多數少數都有均等機會給公眾選擇,否則沒有公平的民主;除非少數同意多數的決策合乎公設原則,否則多數的管治也難長久、穩定。
正因為民主的理想人人都說要追求,而不同的社會背景,又產生了各樣的體制──或多或少地摹仿西方國家的形式,有人就認為,民主有廣義狹義之分。任何政府,只要它宣稱的目標,是代表「人民意願」的,只要執政者用政治力量去推行「公共意志」的,都屬廣義的民主。至於它是否一黨專政,它採用甚麼手段去達成目的,不在考慮之列。這類觀點的代表人物是麥克弗森(C.B.Macpherson)。我們剛提過,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只講目的,不擇手段,可以嗎?

縱使政府不「只是講」的,它真認為自己在推行合公益的政策,也自認有誠意那樣做,但上下沒有真實的對話,少數的利益不能自由表達,那是最低的要求也達不到了。更何況,世上形形色色的一黨政府很多,那些愈是相信自己代表大眾意願的,就愈聽不進其他聲音。用古代的說法,是「朕即公意」。於是,統治者自命是「公意」的化身,不必聽取「逆耳」之言。阿克頓(LordActon)的名言︰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敗,可說推而放諸四海而準了。
民主,並不完美;世間也沒有完美的政制。但起碼,大家要有個公設原則、有個真實質意義的「對話機制」──你叫它遊戲規則也可以。好些發展中社會碰上的難題是︰一旦統治者「開放言路」,反對派動輒採暴力手段「抗爭」,秩序無法維持,掌權者用高壓,流血衝突頻生;這麼一來,甚麼制度都不行了。如果那也算民主──不管你「廣義」到甚麼地步,我們覺得合理嗎?

在開放的社會中,請願、罷工、示威是人民的權利,是政府的警號,說是某種形式的「溝通」也可以。其實對話途徑很多,而真正的民主對話,背後的預設條件也多,像言論、出版、結社、集會等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改善個人生計的權利等都是。因着人的改變,實施各項條件的形式也有不同;而民主,又必須不斷反映這些。很多時候,不同價值的取捨,不見得能有「雙贏」局面,甲得乙失,甫伏一困又起一難的情況,已是平常。民主,不容易。

民主不易為,是因為它是最複雜的政府制度,而它不能胡來。比方說,大家同意減少社會上的不平等,原則上不難;要決定怎樣做、需時多少、範圍多大,就不容易同意了。還有,民主政府承擔愈大,涉面愈廣,需要像專業組織般的中介團體協助就愈強。原意是那樣的組織有助解釋政策──說增強「對話」吧。矛盾的是,現代社會的問題愈複雜,對策的技術層面愈高,普通人愈難明白,要靠賴利益團體或工會領導的需求就愈大!經驗可知,這類組織的影響力,在民主社會特別強。「對話」是給增強了?削弱了?
沒有各種形式的表達自由,沒有真實的對話途徑,民主,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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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美國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博士、禧文學舍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