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護總統不力受懲

11人護總統不力受懲

【本報訊】台灣總統大選前夕發生的槍擊案尚未水落石出,但負責總統及副總統保案的國安局特勤中心、總統府、玉山警衞室、仁愛警衞室以及警政署等部門,將有十一人因為保護陳水扁及呂秀蓮不力而被懲處,但懲罰的建議非常輕微。

國安局多人記過
由於總統槍擊案對大選結果有巨大影響,案發後各界紛紛譴責及表明要追究責任。
國安局長蔡朝明三月三十一日請辭獲准後,國安局前晚召開評審會,討論懲處名單,議決後昨天呈送給新任國安局長薛石民簽核,並於昨晚公布懲處名單。
被懲處的十一人中,負責當天保安的國安局特勤中心副指揮官邱忠男記大過一次,調任非主管的職位;執行長姚繼榮記過一次、組長張冬生記過二次、組長吳新慶申誡二次。
總統府方面,國安局建議對侍衞長陳再福、副侍衛長沈再添各記大過一次,調任非主管職級。外衞室主任許立孟少將、陳水扁的玉山官邸警衞室參謀主任傅永茂少將、副總統侍衞室主任李客剛少將也各記過兩次。
警政署部份,總統座駕侍衞官秘書張春波(案發時在阿扁身旁)記大過一次、巡佐盧孝民(案發時在呂秀蓮身邊)也被建議記過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