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轉嫁租戶 被轟「搵居民笨」<br>復修高齡公屋變相加租

成本轉嫁租戶 被轟「搵居民笨」
復修高齡公屋變相加租

【本報訊】房屋署計劃為「年過三十」的舊型屋邨進行全面復修工程,取代拆卸重建。工程將整幢大廈「剝皮拆骨」,外牆連廚廁全部拆卸後,重新裝嵌廚廁及外牆的預製組件,復修後單位將煥然一新,但所有工程成本將會轉嫁給居民,變相令居民加租。 記者:馮永堅

房署副署長湯永成指出,現時全港有十多條樓齡超過三十年、且廚廁附設在露台的公共屋邨,這類公屋大廈的露台外牆部份石屎剝落嚴重,加上廁廚滲水等問題,令居民「無日安寧」。

復修需時一年半
房署會逐步為這些公屋進行翻新,並採取預製工程技術概念,即是將露台外牆由上至下連廚廁一併拆卸,然後將預先製成的外牆及廚廁組件由下至上、像「砌積木」般裝嵌回大廈內,並配上全新鋁窗,以及加裝冷氣機位置和晾衫處。
湯永成估計,經修復的屋邨壽命將可延續最多二十五年,每個單位因取消露台而令「居住」面積增加約一成。不過,每個單位的復修成本雖然會較重建所需的二十萬元減少約一半,但日後入住復修公屋的居民將無可避免地要繳交更高租金,以彌補復修費用。
湯永成又稱,房署會據樓齡、設備及衞生情況等選擇合「資格」屋邨,一經選中,居民不得異議,房署會使用可減少噪音的拆石屎牆儀器,減低對市民滋擾;而復修工程估計需時約一年半,較清拆重建需時四至五年快完工。受影響居民可調遷往同區空置公屋單位暫住,或繼續居於復修中單位內,日後已遷出的居民能否繼續居於已翻新的單位內則未有定案,房署仍需研究。
他強調復修方案現仍在構思階段,屋邨名單、租金如何調整等還未有具體方案,最快會於今個財政年度完成整個構思,再交房委會審議,倘獲通過便會落實執行。現時樓齡三十年以上的屋邨包括蘇屋邨、彩虹邨及坪石邨等。

被指「一箭三鵰」
房委會委員王坤批評復修計劃是「一箭三鵰」計謀,三鵰包括有加租藉口、毋須繼續興建公屋及毋須為殘舊公屋進行重建。他又對有關計劃能延長屋邨「壽命」表示懷疑,因為現時的屋邨「整嚟整去都係咁」,他擔心復修後的屋邨仍然會「手尾長」。
王坤又認為房署以復修後樓宇質素改善的理由加租不合理,「私樓嘅維修責任都喺業主身上,何況公屋。」他說,復修後的舊樓仍然是舊樓,房署不能藉此「搵居民笨」,以租金來填補復修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