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代表妻偷79萬囚20月

村代表妻偷79萬囚20月

【本報訊】大埔新屋仔村一名村代表的妻子,因在內地營商周轉不靈,趁丈夫到內地工作期間,偷取祖堂印章,再冒充丈夫及另一名村代表簽署,多次以提款單偷取祖堂戶口逾七十九萬元存款,她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九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被判入獄二十個月。

偷印章冒簽名
四十四歲被告吳恩怡,案情指她於○○年九月至○一年一月期間,趁其丈夫邱官帶到內地工作期間,在家中偷取三奕堂印章,在提款單蓋印,並冒充丈夫及另一村代表的簽署,九次到銀行提取合共七十九萬五千元。
辯方求情稱,被告與丈夫結婚二十六年,○○年底被告丈夫將村屋賣掉套現三十萬元,全數給予被告投資內地的針織廠,惟該廠資金周轉不靈才犯案。
案件編號:DCCC23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