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證據學者:侮辱傳媒專業<br>警砌詞記者受示威者煽動

未提證據學者:侮辱傳媒專業
警砌詞記者受示威者煽動

【本報訊】就上周五政府總部外警員抬走示威者及合法採訪記者一事,中區警區指揮官李煒林昨日在立法會上解釋,當時是應行政署要求採取清場行動,他在未有提出證據下,指當日有示威者煽動記者混入示威人群中參與抗爭,警方是「迫於無奈」驅趕記者。香港記者協會及多名學者均抨擊,有關指控侮辱了傳媒的專業判斷及混淆了記者的角色,要求警方提出證據及公開澄清。 記者:謝明明、蔡建豪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上周五政府總部清場事件,李煒林於會上解釋,由於示威者阻礙政府總部辦公,警方多次勸喻他們移往總部外的示威區但無效,遂應行政署要求清場。
李煒林稱,警方當日在現場設立了採訪區,但有少部份記者不合作,「有少部份記者好固執咁混埋去示威者堆裏面,當時情況我哋係有足夠證據證明有人煽動佢哋混入示威者嗰度,同佢哋抗爭。基於喺當時情況下,有傳媒朋友阻礙警方執法,我哋迫於無奈咁用適合現場環境嘅武力去做嘢。」

轟行政署長拒與學生溝通
民建聯議員劉江華指有關指控非常嚴重,追問警方可否提出具體證據,李煒林回答:「當時有某啲記者拉開鐵馬進入示威者中,更有人講『你哋唔使理差人,你入嚟我哋嗰度。』」李煒林在會後以警方正調查有關事件為由,拒就此作進一步回應。
前綫議員何秀蘭在會上透露,在警方抬走記者前的晚上,曾有政府官員致電報館採訪主任要求撤走在示威現場的記者,但昨出席的官員無回應有關指控。多名在當日有參與調停的議員,猛烈抨擊行政署署長張琼瑤嚴重失職,指張在示威活動中拒絕直接與學生溝通,導致事件惡化。
與會的記協義務秘書麥燕庭在會後強烈批評,若警方指記者當時受煽動而加入示威者行列,絕對是侮辱記者的專業判斷及混淆記者的角色,因記者是根據專業判斷,決定在哪個位置進行採訪,絕不會受人煽動影響。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出,記者的角色是中立的見證者,警方應就有關指控拿出證據,他並指不能以有人呼籲記者參與抗爭,作為妨礙傳媒工作的理由。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副教授蘇鑰機認為,即使現場真的有示威者呼籲記者加入,也不等如記者加入了抗爭行列。

記者:堅持採訪履行職責
事發當日遭警方掌摑至嘴部流血的《星島日報》攝影記者蘇文傑,及被多名警員強行抬走的《蘋果日報》攝影記者黃冠華均表示,當時拒絕按警方的要求離開拍攝範圍,是因採訪職責在身,他們強調當時並無人企圖煽動他們。
無綫電視攝影師當日也遭警員驅趕,當時在場的無綫記者李臻說,當時示威者高呼記者要堅持新聞自由、不要離場,他認為這並非煽動,而他堅持繼續採訪是履行職責。另外,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昨發表聲明,關注今次政府總部清場事件,呼籲港府確保香港的言論及和平集會自由。

警方當日抬走政府總部外的示威者時,記者在旁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