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鶴山市委書記張汝韶的妻子胡兆秀聲稱遭港商盜竊巨款案,被告因冒簽信用卡申請表,早前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成。法官昨日判刑時斥被告當初將錢存入事主戶口是為行賄內地官員,雖然他辯稱犯案為取回款項,但如姑息罪行,等同鼓勵他人犯法,判被告即時監禁六個月。 記者:柯弘毅
一心取回失款的胡兆秀昨日更委託大律師到庭旁聽,法庭押後至五月七日,處理案中起回的四十七萬元款項。被告葉漢輝聞判後神情鎮定,到庭的兄長亦表現平靜,他離庭時表示,未考慮會否替胞弟提出上訴。
對於法官曾要求調查事主作假口供及洗黑錢,警察公共關係科表示警方會研究法官判詞,才決定會否採取進一步行動。根據新浪網引述中國《新聞周刊》報道,張汝韶已被免去鶴山市委書記職務。
區域法院法官施允義判刑時指出,被告三十九次利用信用卡從事主戶口提款,是冒簽信用卡申請表的唯一受益人,但被告會見感化官時卻指稱是妻子冒簽,將責任推到她身上,顯示他沒有悔意。法官指即使涉款原屬被告,但他將錢存入事主戶口是為了不法目的,為生意利益而行賄內地高官,但對方其後久未還款,被告便以自己的方法,冒簽申請信用卡,從戶口提取欠款。法官表示如果姑息被告的罪行,等於鼓勵他人犯法,包括以行賄方式做生意,或假冒他人簽名以取得款項。
辯方大律師求情指出,案情及被告的背景都非比尋常。證據顯示被告曾將以百萬元計的款項存入事主戶口,被告犯案時其實只是想取回屬於自己的款項。被告原出身富裕家庭,但去年已破產,現更身陷囹圄,名譽掃地,令人傷感,但被告破產後仍自力更生,任技工維持家庭。但法官認為被告唯一求情理由是無案底,及審訊時同意大部份案情,考慮其家庭負擔,判入獄半年。
案情透露,鶴山市委書記張汝韶妻子胡兆秀,九六年初來港開戶,其後存入二百多萬元澳幣及逾二十萬港元(合共逾千多萬港元),利用被告的又一居寓所作通訊地址。被告於○二年八月使用一份冒事主簽名的信用卡申請表,獲發一張信用卡,其後三十九次提款,從事主戶口透支四百七十多萬元,事主發現戶口失款報警。法官早前指事主口供不可信,無法反駁被告有權取回借款的辯據,故裁定被告三十九項盜竊罪脫。
案件編號:DCCC8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