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界別之中,最容易明白的是專業界的九個組別,即教育界、法律界、會計界、衞生服務界、工程界、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社會福利界及資訊科技界。然而,這絕不等於有充份的理由要保留這些界別的議席,事實上剛好相反,這些議席不應也無需要保留。
首先,像其他功能界別議席一樣,這些議席不符合公平原則。職業無分貴賤,社會地位不應令部份人享有特別大的投票權。分區直選,平均約220,000名選民可選出一位議員,但是,除了教育界選民多至超過100,000人之外,其他專業界別,最多約54,000人(衞生服務界)、最少約5,700人(建築、測量、城市規劃界),就可選出一名議員。
屬於30個功能界別的人士有兩票,不屬任何一個功能界別的人只有一票,明顯是不公平。
其次,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設計功能界別議席,原是過渡作用,確保議會裏有專業人才,然而,在其他民主政制,參選者之中,從來不乏專業人士,而律師、教師、社會工作者更佔議員職業背景的很大比例。以現任的立法會而言,就有八位議員是律師或大律師,其中兩位資深大律師都是直選議員。
其三,功能界別的作用,日漸變質,變得不是保存議會裏的專長和經驗,而是不同的界別各自維護「業界」的利益。在缺乏融和協調的政黨機制之下,功能界別成了過渡到普選的絆腳石。只要問問有多少個功能界別的代表贊成取消功能界別議席,就可以清楚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