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功能界別 - 吳靄儀

混合功能界別 - 吳靄儀

田北俊代表的功能界別──商界(第一),其實是香港總商會的議席,香港總商會有投票權的會員全屬團體,於是這個界別的選民也全屬團體了。黃宜弘代表的商界(第二),是為中華總商會而設的議席;中華總商會有投票權的會員有團體也有個人,於是這個界別的選民也就是混合體了。
呂明華代表的工業界(第二),是為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而設的議席,選民全是團體;丁午壽代表的工業界(第一),是為香港工業總會而設的議席,除了2147個團體選民外,還有2名個人選民!
混合選民是功能界別的一個奇特現象,像這樣的功能界別還有地產建造界、體育演藝文化出版界、進出口界、紡織及製衣界、批發及零售界、資訊科技界及飲食界,無謂花篇幅一一解釋。

引人注目的是,所謂「功能界別」,其實顯示不出甚麼是「功能」,又或為何某些「功能」須份外受到重視,要特留一個或多個議席,反而是暴露了刻意為保障某些集團利益的政治目標。不然為何「家庭主婦」不是「功能」?為何「鄉議局」、「區議會」倒是「功能界別」。
功能界別是否真的體現「均衡參與」?還是刻意側重工商界某些集團?兩個商會各佔一席,兩個廠商會又再每會各多佔一席,然後再外加紡織製衣界一席、進出口另一席等等,何「均衡」之有?此外,功能界別也與「有利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無涉。香港「資本主義社會」的基礎是法治、自由市場、公平競爭,不是以特殊制度維護社會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