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曾經是吳彤與家人之間的一道牆。他愛音樂,但父母擔心音樂不可以「搵飯食」……兜兜轉轉,他今日終於用實際成績打動了家人。 撰文:黎國剛 攝影:陳亮華
如果我講究物質生活,我不會做我現在的音樂版權工作,收入不多,養到自己也養不起家人。但我喜歡這份工作。
我一直夢想成為一個音樂人,幕前好、幕後也好,總之做一份和音樂有關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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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已經好鍾意音樂。每當我看到家裏擺放的一座巨大鋼琴時,總有難言震撼。我經常聽姊姊彈琴,十二歲就跟老師學琴半年,但爸爸、媽媽說,音樂不可以「搵飯食」,適可而止。
偶然我在家裏彈琴,媽媽會嫌我太嘈,叫我不要再彈,又會說我彈琴好似「鑿」琴一樣。我會等到深夜,爸爸、媽媽入睡後,偷偷用電腦編歌。
後來我在加拿大讀大學,為了不想家人不高興,選修了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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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兩年心理學,我好迷惘,覺得走的路不是自己的。九七年,我決定暫停學業返港,一心要學好音樂、找一份與音樂有關的工作。我瞞着媽媽,說成績追不上,被學校停學一年。當時媽媽嬲得擲了我電話。
可惜,回港後我找到的卻是健身室教練、空中少爺等工作。兜兜轉轉,我好沮喪,最後惟有返回加拿大,重拾學業。我想,有一張大學「沙紙」,始終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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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我死心不息,再次回港,幸運地找到主持兒童節目的工作,負責創作兒歌、唱兒歌。總算是從事音樂工作!
現在,我是一間音樂版權公司的創作主任,日常發掘本港新晉流行音樂創作人。而媽媽也終於認同,音樂可以成為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