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區一家出售行山用品店舖,備受僭建物和渠管滲漏影響,當上層單位用水時,店舖即出現水浸,令生意大受影響;他曾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但情況依舊,投訴無門。
於太子砵蘭街424號地下經營行山用品店的黃先生稱,他在上址經營三個月,每當晚間樓上住戶用水高峯期,其店舖便被排污水管所滲出的污水造成水浸,貨物經常被浸濕,在上月22日,其店舖又再出現水浸。
黃先生歎道:「都唔知整濕我啲貨幾多次,𠵱家一漏水,我就要搬開啲貨,今次我重要將啲貨搬出街度擺,都唔知點樣做生意!」
黃先生稱,店舖所在大廈內甚多違規建築,大廈渠管滲漏情况嚴重,但卻無人理會,「舖頭上面嘅平台已經有一間僭建物,一樓室內俾人改建做一間間套房,啲渠都唔知係咪因為咁整爛滲漏,搵業主立案法團又冇用,我惟有搵啲政府部門幫手啦,但係都無改善,都唔知可以搵邊個投訴好!」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本報查詢稱,食環署人員曾到黃先生店舖進行調查,懷疑樓上有一個僭建物的排水管有滲漏;食環署人員已在該處進行色粉測試,並向土地註冊處查核該單位的業主紀錄,以便發出通知書,要求業主於限期內維修損壞的排污水渠。同時,食環署已將個案轉介屋宇署及水務署,以便跟進懷疑僭建物排污水管及供水管的滲漏問題。
屋宇署回覆本報稱,屋宇署已即時跟進黃先生的投訴,職員視察後發現,上址大廈由一字樓平台到黃先生地舖後天井的公用渠管,均有滲漏情況。由於滲水會造成滋擾,屋宇署已發信通知一字樓佔用人?業主、業主立案法團,跟進有關滲水問題。
屋宇署又稱,職員視察後發現,砵蘭街424號及424號A一字樓,確有分間房及平台搭建物,惟經評估後,認為上述分間房及搭建物,沒有對樓宇構成即時危險,故只列為非優先處理類別,暫不擬採取即時取締行動。
水務署則稱,水務署已聯同黃先生到場視察,證實食水管的接駁沒有問題,有關個案已由水務署及食環署同時跟進。 (○四○一○○五)
水務署稱,一般來說,就天花或外牆滲水,市民可向食環署、水務署及屋宇署要求初步協助。食環署會證實滲漏是否與污水管有關。若滲漏與食水有關,如單位內食水喉爆裂,水務署會採取行動。若與屋宇結構安全有關,屋宇署會要求有關私人物業業主或住客作出相應行動。
水務署表示,引起滲水的私人樓宇業主或住客,有責任維修妥當,如有關業主或住客不肯與受害人合作,受害人可提出法律訴訟。
食環署熱線:28680000
水務署熱線:28245000
屋宇署熱線:2626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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