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元朗種蘭花的六旬花農,因西鐵收地,偕合作夥伴向運輸署索償,但指土地審裁處所判賠償金額太少,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駁回上訴,但批評運輸署專家假扮從事蘭花買賣,調查花農所售蘭花價錢,損害法庭對專家的信心。
六十三歲的陳尊於九七、九八年間,在西鐵沿線與十多名花農合作,種植蘭花,運輸署因西鐵收地後,他提出共二十二宗索償申請;本案只是其中之一,他與友人鄧丙才在元朗八鄉租地,種植貴價的荷蘭「朱頂蘭」,收地令他倆損失慘重,遂一同索償二千萬元。
而法官不滿運輸署的鄭姓園藝專家,為調查陳的批發商,以了解朱頂蘭的市價,訛稱從事買賣朱頂蘭,四度探訪該批發商,甚至攜帶錄音機,偷錄雙方對話。
案件編號:CACV8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