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警區副指揮官謝浩然高級警司,涉嫌隱瞞五間財務機構共借款一百三十五萬元,又虛報其居所為自置物業,向亞洲聯合財務詐騙二十萬元貸款,裁判官昨指被告的行為可疑,但基於證人的證供存有疑點,裁定其詐騙罪罪名不成立獲釋。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負責審閱被告貸款申請表的職員每天須應付十多宗貸款申請,每宗申請只以約十五分鐘的時間處理,因此證人難以記憶案發的細節,其證供只能靠申請表上的資料,加上被告呈上的銀行文件資料,未有記錄在申請表上,因此證供存有疑點,雖然被告的行為可疑,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其詐騙罪罪名不成立。
現年五十四歲的高級警司謝浩然,現遭停職。
被告於九九至○○年,先後向五間財務公司、持牌放債人及銀行共借款一百三十五萬元。○一年一月二日,被告到亞洲聯合財務的中環分行借貸二十萬元,但被告沒有如實透露上述債項,又訛稱控罪書上的單位為自置物業,其實為租住單位。
案件編號:ESCC36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