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律師公會及《基本法》45條關注組均指今次釋法等同修法。45條關注組批評北京將政治問題以法律解決,只是想凸顯其對政改的絕對主導權,港人要求○七年普選特首,將會更加困難。
人大釋法內容公布後,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昨晚召開記者會,於會上說了三次「好不幸」,他指從普通法的角度,釋法中有關修改特首及立法會產生方法啟動權須先由中央拍板,已非釋法而是「修法」。他無奈地說,人大的釋法「我哋贊成又好,唔贊成又好,唔做都做咗」,對香港有法律約束力,法院也不能推翻,港人別無選擇必須接受。
陳景生又擔心原擬平息紛爭的釋法,會惹起更多爭議,「特首向中央提交嘅報告,會唔會包括具體選舉方案?如果唔包,只係講應唔應修改而冇方案,人大常委㩒掣前,點判斷建議符唔符合循序漸進原則?特首又係唔係要定期向中央交報告?」
人大常委會將「向中央提交報告」變成特首的法律責任,陳景生指若有人覺得特首沒有履行職責,或覺得報告偏聽不合理,可入稟法院進行司法覆核,「監佢交報告」。
《基本法》45條關注組成員湯家驊說,普選根本是政治而非法律問題,但中央卻要以法律方式去解決,其實並沒有實際需要,中央只是想凸顯其在政治上對政改的絕對主導權,民主派及香港市民要有普選,就要得到中央同意,否則任何人也不可能啟動普選機制。
45條關注組另一成員余若薇批評,釋法破壞法治及一國兩制,原本人大常委只是在整個啟動政改機制中,把守最後一關,但在釋法後,人大常委變成把首第一關,明顯是修改了《基本法》條文。資深大律師兼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形容:「佢哋(中央)根本就想由頭管到尾。」
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指釋法內容體現中央對香港政治「管到底」的政策,但缺乏制衡機制,人大釋法實際上是行使不受制約的權力,他說這次釋法實際上是中央收回授予香港的自治權力,「根本違反一國兩制,日後還會有更多爭拗。」
不過,身兼基本法委員會成員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指出,在人大釋法後,政改主動權及發言權仍屬於特區政府,亦彰顯特區政府在政改問題上的重要角色。